鞍山师范学院改扩建(一期)项目第二部分工程市政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2025-12-25 来源:作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鞍山师院2025015
公告发布日期:2025-12-25 9:30
公告截止日期:2026-12-30 9:30
请在公告截止日期前,到我校招标采购网站(鞍山师范学院小额采购竞价平台)填报投标信息。
预算金额:72000元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手机:15841298883
定价方式:最低价中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重要提示:★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子公司)投标,服务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工程材料及道路工程检测资质》(※投标时需上传到响应文件位置)。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下方附件)(※投标时需上传到响应文件位置)。
★5.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三、采购需求:在施工周期内完成该项目的所有检验检测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结束或委托其他机构继续该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详见检测需求附件)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服务开始直至工程竣工结束。
★2.服务地点:鞍山师范学院改扩建(一期)项目第二部分工程。
★3.付款方式及条件:
每季度支付一次已完成的检测费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结清尾款。
★4.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热线支持:提供服务热线,7X24小时服务;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2)现场支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5.验收标准及方法:
由归口职能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